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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科学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根据河北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冀信[2007]2号)的安排部署和市领导的意见,我办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是了解掌握《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2003-2007)》(冀办发[2003]32号)、《关于做好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工作的意见》(冀办字[2005]48号)和《关于保定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06]54号)等国家、省、市关于推行电子政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直各部门要重点从推行电子政务的组织领导、建设与应用、实际效果、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等四方面开展自查。
在组织领导方面,重点检查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建设及发挥作用等情况。
在建设与应用方面,重点检查项目进展及项目单位对审批的建设内容的履行情况(建设情况、施工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财务预决算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服务、设备和软件招标采购情况,装备与服务的国产化情况,以及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政府网站、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培训与人才队伍等建设和应用情况,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国家、省试点的落实情况。
在实际效果方面,重点检查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化发展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包括对单位业务活动的支撑能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程度、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广和使用效果;工程实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问题;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在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方面,重点检查电子政务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的数额、来源)、外包与托管、国产软硬件应用等情况。
二、检查的形式和进度安排
本次检查分自查、电子政务重点工程检查和现场抽查。
(一)市直各部门开展自查(2007年5月28日- 6月5日)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文件提出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做好调查表填报工作。在2007年6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填写好的《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下载地址:www.bd.net.cn),送市信息办。
(二)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检查(2007年6月5日- 6月20日)
国家、省、市重点电子政务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和竣工的项目,凡是使用国家划拨资金、省、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均要开展检查。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
1、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和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已经开工建设和竣工的、在我市实施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金盾一期、金审一期、金保-社保工程、金保-低保工程、金土工程、金质工程、金水工程、全国人大办公资源信息系统等国家各部门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在我市的建设项目。
2、由市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市信息办将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工作,在6月20日前完成检查报告。
(三)现场抽查(2007年6月20日-6月31日)
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部门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部署情况,效果显著的电子政务应用案例与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
各部门既要负责本部门的自查工作,也要配合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检查和现场抽查工作;自查工作既要肯定电子政务发展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由市信息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
(三)成立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
由市信息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全市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对各部门自查材料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
联系人: 吕 婧、李珊珊
电话(传真):3312078
电子邮件:xxb338@163.com
通信地址:裕隆街83号信息办
邮政编码:071051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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